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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通过《全区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和文明旅游行动(2015—2017年)实施方案》,决定于2015年至2017年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区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和文明旅游行动。通过开展打击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使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治理收到明显成效,努力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出游有序”;通过大力开展文明旅游活动,使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旅行社从业人员和游客文明旅游素质不断提升,旅游行业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方案从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检查与考核、工作要求等方案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和文明旅游进行了具体部署。
旅游市场整治方面,从2015年至2017年底,全区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遵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六大任务”,强化“七项措施”,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每年都开展“五大专项行动”: 每年1月至春节前开展“秩序”专项行动,每年3月至5月开展“打黑”专项行动,每年6月至8月开展“清网”专项行动,每年9月至10月开展“督查”专项行动,每年11月至12月开展“规范”专项行动。通过集中的、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取得成果。
文明旅游方面,则重点通过开展文明旅游景区(点)创建、文明旅游企业评比、文明旅游主题活动、旅游旅游宣传、文明旅游教育等六大行动,推进文明旅游的落实。将在景区建立文明旅游督导制度,建立“红黑榜”等方式,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强化文明旅游宣传。
方案对全区旅游市场整治和文明旅游行动制定了责任分工表,并明确了每项工作的内容、开展时间和责任单位。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开展全区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和文明旅游行动(2015—2017年)为契机,大力打击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旅游企业文明经营、诚信经营。通过强化强化对重大事件的督办、发布全区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和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报送等方式强化实施。
方案规划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每年6月中旬,12月中下旬)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牵头,会同区直、中直驻桂各有关部门对各市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进行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和文明旅游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项行动将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进行不定期的督查。
据了解,作为落实该方案的具体举措之一,广西自治区旅游发展委近期正在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区、市、县三级联动,在桂林、北海、防城港、南宁等市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联合“打黑”专项行动,以“治黑”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黑社”、“黑导”、“黑车” )经营旅游业务,查处旅行社企业不合理低价组团,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查处整治出境游、赴台游及边境游旅游市场秩序等问题。